港大學生會龍華街事件時間線

港大學生會龍華街事件,指因龍華街宿舍延遲啟用而引發的一連串風波。至今,事件已發展至強推全民投票的階段,實在有必要把事情始末好好整理列出,讓更多人知道發生什麼事。以下嘗試縱合各方聲明、文章及校園傳媒報道,篇幅相當長,已highlight重點部份,方便閱讀。

本站呼籲同學:
若果不清楚全民投票所為何事,請不要投票。
若果看完了、明白了,請憑良心投票。



2012年8月30日

港大校方發出電子郵件指,位於堅尼地城龍華街的新宿舍(Residential College)快將完工,其中三幢會於學年開始前啟用,餘下一座會於十月初啟用。

2012年9月5日

龍華街新宿舍原定入伙日前夕,兩幢新宿舍部份單位被驗出空氣中甲醛(一種建築地盤常見的有害氣體)含量超標,校方發出電子郵件交代事件,並決定延遲入伙日期,並即日安排受影響宿生入住其他宿位或附近酒店,費用由校方負責。

同日,港大學生會發出聲明,措詞嚴厲指責校方失責,矛頭直指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及首席副校長錢大康教授,指「不排除要求有關人士辭去其職位」。

2012年9月7日
港大學生會就事件進行問卷調查,惟問卷內容被指極具引導性,對校方不公。

2012年9月11日
港大學生會公布問卷調查結果,稱接獲873份有效回應,當中近8成5(83.0%)的同學認為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在是次事件中需為其失信及失職負責。」但有同學即時質疑如何於迎新期間短短數天內接獲數百回應,亦有同學質疑是反黑金聲明事件翻版。

2012年9月12日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發出電子郵件宣布已接納幹事會兩項全民投票申請,並於開學首三天(9月17至19日)舉行全民投票,投票議案內容為:「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不適合於香港大學內擔任有關學生事務的職位。」及「錢大康教授不適合擔任香港大學首席副校長。」

學苑報道引述龍華街宿舍管治委員會主席周肇平及周偉立解釋,龍華街宿舍地盤因地形畸嶇,地基難起,再加上颱風影響,令落成日期延誤,工程趕急下未有足夠時間讓甲醛自然消散,致延遲啟用。校方亦指,有關空氣水平已達「良好級」,正準備協助同學搬入宿舍。

2012年9月13日
九大院會代表要求召開緊急評議會商討全民投票的必要性,但評議會望席譚振聲沒有回函。

同日,幹事會發出電子郵件,題為「【港大學生會】全民公投:有關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及首席副校長錢大康 」,呼籲同學投下「神聖一票」,決定周偉立及錢大康之去留。【學苑報道

事件引來同學極大迴響,主要質疑包括:
1)事件未經成熟討論,突然發起公投,做法不洽當。
2)幹事會跳過慣有程序,未經評議會會議討論,評議員提出討論亦被無視,有濫權之嫌。
3)有別於上次反黑金聲明事件的罷免公投需時整月,今次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卻能於一天內助幹事發起公投,明顯雙重標準,今次似有預謀。
4)鉀銓問題非人為可以控制,不該把責任全怪在校方頭上。
5)學生會未有為受影響同學提供協助,亦屬失責。

2012年9月14日
周偉立博士發文交代及回應事件。不少同學及校友回覆表示支持周博士,亦有人發起facebook群組聲援。


2012年9月15日
評議會主席譚振聲未有回應九大院會要求,反而發電郵要求屬會繳交票站職員名單,並一人獨斷所有投票安排。部份屬會不滿,考慮杯葛投票,拒絕派人擔任票站職員。

幹事會要求校方讓學生會代表於新宿舍留宿,以「全面監察校政」及「協助籌組宿生會」,學苑報道指出會長陳冠康今年剛成功申請入住龍華街宿舍,而幹事會當中內務副會長張楚晞、福利秘書李君同、財務秘書朱迪文、出版秘書陳志祥及行政秘書胡逸晞均未有宿位,有同學批評幹事會企圖「打尖」入宿,有以權謀私之嫌。

學苑報道又指出,龍華街住宿學院管治委員會13人當中有3名校方管理層、2名教職員、2名社會人士、2名學生會/研究生會提名,另有4名觀察員包括內務副會長張楚晞,身為主席的周肇平副校長未有受指責,反而並非管治委員會成員的錢大康副校長及並非該委員會主席的周偉立博士卻被矛頭直指。

2012年9月16日
九大院會發出聯合聲明,要求幹事會及評議會主席撒回全民投票,查明真相。

再有七個宿生會(來自大學堂、孫志新堂、李兆基堂、馬禮遜堂、利銘澤堂、聖約翰學院及太古堂)代表要求召開緊急評議會討論全民投票安排及龍華街延誤因由。連同早前要求召開緊急會議的九名院會代表,目前先後共十六位評議員曾就幹事會發起之公投要求召開評議會,佔評議會三分之一成員。【學苑報道

幹事會再發電子郵件,呼籲同學投票。

2012年9月17日
全民投票在眾屬會反對下硬推。

幹事出動人員派發指責周偉立博士及錢大康副校長的單張,有同學向派發傳單的人員查問,發現是今年新入學的新生,並不清楚事情始末,更連周偉立及錢大康之名字都未搞清楚,只因在學生會迎新營認識幹事會成員而幫忙派發單張。

校園各處亦湧現彩色印刷的改圖海報,印有「向港大卡達菲說不」、「周X立 學生事務長」字樣,以及「向港大穆巴拉克說不」、「錢X康 首席副校長」字樣。民主牆上的海報更覆蓋於九院會代表的聲明之上,該處的海報並無寫上UID,涉違反民主牆守則,亦有海報貼於平日不可張貼任何單張的升降機內,負責管理的幹事會視若無賭。學苑報道

學生會會長陳冠康及內務副會長張楚晞等一度在中山廣場與「巨O」(學生會中央幹事會舉辦的迎新營)新生拍照,並以擴音器呼籲新生投票;九大院會代表亦於中午時份在中山廣場宣讀聲明,呼籲撤回公投。校園電視報道

學生會發出三封電子郵件,當中兩封措詞激烈,指「校方當權派似乎像夏桀、商紂般,浸淫於權力溫泉中太久,對批評聲音充耳不聞」。但隨即有同學指,學生會幹事才如其所述般獨裁。學苑亦就此作專題式報道,指出多項疑點。另一封則無故拉扯到電腦計劃,指責錢大康教授決定取消電腦計劃令新生損失一千元電腦資助。

錢大康副校長及周偉立博士再度發文交代及回應事件。

2012年9月18日

有港大舊生發出公開信聲援周偉立博士、聲討學生會,並發起相應的聯署行動,一夜累積近千聯署。

有同學表示,欲往投票時被投票人員以「讀卡機故障」為由拒絕(自上次罷免公投,學生會採用讀卡機確認學生身份,但屢次故障且系統可靠性存疑而遭詬病。)亦有同學指,部份票站只容許某些特定身份的同學投票。有人對此「分流」安排表示不解。學苑報道

亦有學生攝得選票相片,發現選票並無任何防偽識認,亦沒有編號,質疑有「做票」的危機。

學苑報道,有傳媒收到學生會新聞稿,內容與學生會發給港大同學的有出入,當中有將錢大康及周偉立比作卡達菲及穆巴拉克的文字,故推測校園湧現的「海報」極有可能是幹事會製作及犯規張貼。

2012年9月19日

學苑報道,幹事會成員包括兩位大學事務秘書、學生福利秘書、行政秘書及時事秘書突然和議舉行評議會會議,疑幹事會出現分裂。評議會主席譚振聲仍未有回應。

九大院會於中午辦論壇出席人士校方代表包括周偉立博士、錢大康首席副校長、麥培思副校長、學生會會長陳冠康、內務副會長張楚晞,另外醫學會、文學院學生會、大學堂宿舍學生會、孫志新堂宿生會代表亦在席上。論壇持續約三小時,校方重申一次延遲入宿原因,獲龍華街宿生致謝,相反幹事會成員則受會眾猛烈批評。情況請參考校園傳媒報道:校園電視直播 學苑報道

全民投票完結,點票期間發現問題:1) 出現兩款不同設計選票;2) 部份選票未有蓋上浮水印章。兩名來自教務處的選舉監察員拒絕簽署選舉結果,卻被學生會評議會榮譽秘書沈顯龍出言逼迫。現在進入重新點票程序。學苑報道


2012年9月20日
重點選票後,選舉監察員因選票有異,堅拒簽署選舉結果。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多番拖延,至凌晨4時,終公布票數(Type A、Type B分別指兩款不同設計的選票):


周偉立的不信任動議

贊成
反對
棄權
Type A
661
289
28
Type B
534
180
31
錢大康的不信任動議
Type A
641
295
42
Type B
520
175
50

全民投票處於無結論狀態。

文學院學生會代表立即動議召開會議,由7間舍堂宿生會代表(包括李國賢堂學生會、李兆基堂宿生會、偉倫堂學生會、聖約翰學院學生會、大學堂宿生會、康寧堂學生會、太古堂學生會)及6個院會代表(包括法律學會、醫學會、教育學會、社會科學學會、牙醫學會及經濟及工商管理學會)和議。建議議程:1. 遺憾是次公投安排和2. 裁決是次公投是否有效及討論後續處理。學苑報道


2012年9月21日

下午,評議會主席譚振聲終發出電郵,宣布於9月23日上午9時30分召開緊急評議會,議程為1. To discuss the motion of regret regarding the arrangement of the General Polling;. To advice the commissioner of General Polling on the validity of the General Polling。

緊急評議會動議人阮誠傑隨即回覆,提出兩項多達25名評議員(包括所有院會及所有舍堂宿生會代表)動和議的議程:分別對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及評議會榮譽秘書沈顯龍提出不信任動議。

2012年9月22日

1996年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傅俊毅向譚振聲發公開信,就事件作出評論,並勸告譚振聲下台;1997年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黃振聲亦就事件發表評論

大學堂宿生會代表畢子朗呼籲同學出席明早舉行的評議會會議:「第7次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緊急會議 討論有關公投的處理及合法性」


2012年9月23日

緊急評議會,10時30分開始至晚上10時結束,歷時近12小時。學苑報道

會上就以下原因通過五項對幹事會的遺憾動議:1) using insufficient means to publicize the general polling;2) providing insufficient information of general polling;3) not fulfilling the constitutional duty of publicizing the general polling;4) consider oral request as a means to request a General Polling;5) drafting the motion of General Polling poorly: which cannot present the idea of the democratic governance of university.

會上又就以下原因通過三項對評議會主席譚振聲的遺憾動議:1) not calling the ECM concerning the General Polling within suitable time;2) taging the General Polling poorly for giving insufficient time in finding polling officers;3) not keeping the mother copy of ballot (原稿) which make comparison between the original and the copies impossible.

不少幹事會成員中途離場,內務副會長張楚晞更疑因不滿多次遭到遺憾獨自離場抗議。

評議會亦通過議案澄清選舉監察員權力「Returning officers should have the power of validating the vote as in General Pollings」,換言之,監察官有權裁決選舉是否有效。

2012年9月23日
幹事會以「香港大學學生會」名義,發出一封題為「要求校方改善、促進校政民主-有關 全民公投之結果」的MASS EMAIL。該電郵引用未經確認的投票結果,指「相當大比例的同學不滿兩名校方高層擔任現職的表現,對他們續任的安排存在較大的保留與爭議」。同學質疑此舉濫用未獲承認之公投結果。學苑報道


2012年9月28日
徐立之校長於928日發出電子郵件公告,校務委員會決定與學生事務長周偉立博士自201341日起續約四年。

錢大康副校長亦發電子郵件澄清關於取消手提電腦資助事宜,交代2009年一份報告指出手提電腦普及化及價格下降,於是校方考慮多方意見後決定取消資助計劃,有需要學生仍可向校方申請資助,或向圖書館借用電腦。學苑報道

2012年10月4日
評議會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評議會主席譚振聲及評議會榮譽秘書沈顯龍予以不信任動議之事。席上,院會及宿生會代表狠批二人,惟最後均在幹事及文化聯會勢力力保下不獲通過。

投票記錄:


對評議會主席譚振聲提出不信任動議 學苑報道
贊成(22票)
反對(12票)
棄票(1票)
缺席(8人)
院會代表
法律學會、建築學會、醫學會、理學會、社會科學學會、文學院學生會、工商管理學會、牙醫學會、教育學會9票)


工程學會(1人)
舍堂宿生會代表
李志雄紀念堂學生會、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利銘澤堂宿生會、利希慎堂學生會、孫志新堂宿生會、利瑪竇宿舍宿生會、李兆基宿生會、李國賢堂學生會、施德堂學生會、太古堂宿生會、大學堂宿生會11票)


聖約翰學院學生會、偉倫堂宿生會(2人)
學會代表
學社聯會代表I、學社聯會代表II(2票)
文化聯會會長、文化聯會代表I、文化聯會代表II、體育聯會代表I(4票)

體育聯會會長、體育聯會代表II(2人)
幹事

內務副主席、常務秘書、學生福利秘書、行政秘書、大學事務秘書II、財務秘書、出版秘書(7票)
時事秘書(1票)
會長1人)
其他

評議會主席(1票)

去屆會長、普選評議員(2人)


對評議會榮譽秘書沈顯龍提出不信任動議 學苑報道
贊成(19票)
反對(8票)
棄票(5票)
缺席(10人)
院會代表
法律學會、建築學會、醫學會、理學會、社會科學學會、文學院學生會、工商管理學會、牙醫學會、教育學會9票)


工程學會(1人)
舍堂宿生會代表
李志雄紀念堂學生會、何東夫人紀念堂宿生會、利銘澤堂宿生會、利希慎堂學生會、利瑪竇宿舍宿生會、李兆基宿生會、李國賢堂學生會、施德堂學生會、太古堂宿生會、大學堂宿生會10票)


聖約翰學院學生會、偉倫堂宿生會、孫志新堂宿生會(3人)
學會代表

文化聯會會長、文化聯會代表I、文化聯會代表II(3票)
體育聯會代表I(1票)
體育聯會會長、體育聯會代表II學社聯會代表I、學社聯會代表II(4人)
幹事

會長、內務副主席、常務秘書、學生福利秘書、行政秘書(5票)
時事秘書、大學事務秘書II、財務秘書、出版秘書(4票)

其他



去屆會長、普選評議員(2人)



(持續更新!最後更新至2012年10月5日19:00)


3 則留言:

  1. 「鉀銓」應作「甲醛」。「甲」是按天干地支(甲乙丙丁戊己辛)排序指出分子的碳原子數目,「醛」是分子功能基aldehyde中譯。

    回覆刪除
  2. http://www.youtube.com/watch?v=OTEfGtPOPY4

    回覆刪除